本报讯(记者宋宏颖)日前,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夜检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第二次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8时55分,执勤交警在红山区龙头山路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迹可疑,立即上前检查,要求该车驾驶员刘某出示相关证件。刘某称驾驶证未随身携带,执勤交警随即对驾驶员刘某进行身份证信息审核,结果发现,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执勤交警依法将驾驶员刘某口头传唤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民警调查发现,2009年12月5日,刘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被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处以2000元罚款、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交管四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