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东乌海关的委托,定于2021年03月26日(周五)上午10时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那日斯巷西侧办公楼六楼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1)宝马3000cc越野车;颜色:黑色;车架号:5UXFA13524LU30653;出厂日期:2009年;产地:美国;参考价:3.8万元
(2)丰田5700cc普通货车;颜色:黑色;车架号:5TFRV58167X008883;出厂日期:2011年;产地:美国;参考价7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
整体拍卖优先,保证金:1万元/辆
三、展示看样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2至3月23日,东乌海关监管库。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至3月25日,上午9时-下午4时,有意者有任何疑问请与拍卖企业联系。
四、提示:
1、本次拍卖的车辆为罚没车辆,车辆的质量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看样、鉴别、咨询,一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及竞价,即视为认同并接受该车辆现状及瑕疵(诸如缺乏保养,局部损坏,缺少零部件,车辆发生过碰撞,运行及安全性能、使用性能不符合要求,无法上牌等),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委托方及拍卖公司对本次拍卖所有标的的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审慎决定竞买行为。
2、如因车辆本身质量、技术性能、排放标准、所在市机动车限牌以及资料不全等一切因素影响车辆登记的,拍卖人不予退车、退款(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款、佣金、已交的税费、已支付的维修保养费用等),也不作任何赔偿。买受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竞买取得车辆后所需发票及上户登记时等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缴费账户:内蒙古腾泰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呼市鼓楼支行;账号:05510101040002049
5、竞拍前需签署《竞买协议》和《竞买须知》。
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13015015892
公司(报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东路昭君花园写字楼
海关网址:ht t p://huheha ot e.cus t oms.gov.cn东乌海关监督电话:曾先生13947962806
内蒙古腾泰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2021年3月17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校分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8]第38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变更请求应裁通知书》《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针对变更请求你公司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6月10日9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开庭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北路万豪美墅城旁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2楼209室,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仲裁公告
四子王旗富恒矿业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游立清与被申请人郭永富、被申请人四子王旗富恒矿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0]第4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仲裁文书: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 《仲裁规则》)、《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以下简称《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6月24日14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你公司按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及开庭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北路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二楼209,联系人:肖政,联系电话0471-467994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遗失声明
戈福成将内蒙古华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辰乐岛小区1号楼4单元401号房购房款收据遗失,开具时间:2006年12月28日,收据号:0297462,金额:250000元,声明作废。
戈福成将内蒙古华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辰乐岛小区1号楼4单元401号房购房款收据遗失,开具时间:2007年12月27日,收据号:0027220,金额:234655元,声明作废。
戈福成将内蒙古华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辰乐岛小区1号楼4单元401号房购房款收据遗失,开具时间:2008年12月27日,收据号:0027221,金额:2350元,声明作废。
戈福成将内蒙古华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辰乐岛小区1号楼4单元401号房退房款收据遗失,开具时间:2007年12月28日,收据号:0025003,金额:-2350元,声明作废。
戈福成将内蒙古华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辰乐岛小区1号楼4单元401号房退房款收据遗失,开具时间:2008年3月4日,收据号:0025004,金额:-2568元,声明作废。
戈福成将内蒙古华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辰乐岛小区1号楼4单元401号房产权费收据遗失,开具时间:2008年3月4日,收据号:0074068,金额:826元,声明作废。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迦美装潢材料商店将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注册号:150723600185131,声明作废。
李文艳不慎将呼和浩特市祺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据的收据号为6496921的收据丢失,声明作废。
苏克遗失坐落于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160号冶金研究院内4-2-7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3015240,特此声明。
将富勤易贷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的公章、开户许可证(证号为:J 2050003615203)遗失,声明作废。
2021年3月17日
■减资公告
磴口县锦秀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2M A0M X0K8XU),经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减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特此公告。
磴口县锦秀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鄂尔多斯市神远煤炭有限公司、陈利军、张叶(曾用名张艳)、陈永禄(曾用名陈玉喜)、乔飞、王晓青:
2020年7月21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鄂执行字第570号执行案件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神远煤炭有限公司、陈利军、张叶(曾用名张艳)、陈永禄(曾用名陈玉喜)、乔飞、王晓青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项下全部债权转让于鄂尔多斯市证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刊登《内蒙古日报》2020年11月28日)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2020年12月17日,鄂尔多斯市证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贾铭铎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编号:ZDCW-2020-001),将上述全部债权转让给了贾铭铎。请鄂尔多斯市神远煤炭有限公司、陈利军、张叶(曾用名张艳)、陈永禄(曾用名陈玉喜)、乔飞、王晓青向贾铭铎履行上述债务。
鄂尔多斯市证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3月1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富凯龙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圣泰化工有限公司、侯昊疌、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威利欣大酒店有限公司、侯利兵、奥维香、张美英、侯利军:
2020年7月21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的(2018)内06民初163号民事判决[执行案号为(2019)内06执308号]所确定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对富凯龙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圣泰化工有限公司、侯昊疌、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威利欣大酒店有限公司、侯利兵、奥维香、张美英、侯利军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项下全部债权转让于鄂尔多斯市证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刊登《内蒙古日报》2020年11月28日)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2020年12月17日,鄂尔多斯市证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贾铭铎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编号:ZDCW-2020-001),将上述全部债权转让给了贾铭铎。请富凯龙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圣泰化工有限公司、侯昊疌、内蒙古恒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威利欣大酒店有限公司、侯利兵、奥维香、张美英、侯利军将上述判决确定的全部债务向贾铭铎履行。
鄂尔多斯市证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