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中银系列信用卡持卡人,经我行多次催收仍未按中银系列信用卡章程和合约约定依法偿还透支本息。本通告发布后,请于2021年3月21日前偿还全部透支本息,否则我行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我国刑法第195条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在此也一并提醒其他逾期透支的我行信用卡客户及时归还信用卡贷款本息,否则,我行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电话:0471-4690429,0471-6492414。
特此通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