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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7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2-26

开展专项行动护航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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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讯自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以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按照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练促战、战训结合”的工作理念,在辖区积极开展依法打击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近日,兴和县鄂尔栋镇宏达农牧旅游开发公司侯某报警称:“养殖区进了只长得像猫的动物,但又感觉不是猫,你们来看看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兴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黄花梁执法队接到警情后,队长刘顺带队迅速出警,赶到鄂尔栋镇宏达农牧旅游开发公司,在侯某的协助下将“大猫”带回分局。

经民警辨认,确定该“大猫”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兔狲。通过仔细检查,这只兔狲无明显外伤,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当日将这只珍稀动物兔狲放生于黄花梁生态公园。(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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