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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2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2-10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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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存林:

本院受理原告包头市长信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21民初15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李青青、李红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右旗工业路支行诉你们、庄二柱、任海水、张飞、程连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0)内0221民初3125、3126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张银河、郝春春:

本院受理原告张跃跃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刘国胜、田玉英、刘欣: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朗润月: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运来、王玲枝、菅补全、韩光、朗润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杨春明、杨小英: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春明、杨小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张德义: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东东、张德义、周满良、苏兰保、包头市长信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段兵兵:

本院受理原告张宝玉诉被告段兵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李德:

本院受理原告杜志强诉被告李德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21民初25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李德:

本院受理原告牛政钢诉被告李德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21民初25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白来福: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申四朱、刘巧凤、王晓明、白来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221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张春: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吕奋明、李国英、张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21民初30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张春: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春、吕奋明、李国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221民初30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亢红霞: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亢红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221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王锦程、康永胜: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利峰、王锦程、康永胜、王文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221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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