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张飞)日前,一名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交管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2021年1月12日21时40分,该大队民警在210国道364公里处道路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蒙A小型轿车驾驶员钟某某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钟某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76 mg/100ml,达到饮酒标准。
民警对钟某某现场询问时得知,其目前正在考取A2驾驶证,本想取得A2驾驶证后跑运输,让现在的生活更好一些,没曾想只因贪恋一杯酒,让自己的“梦想”支离破碎,不仅A2驾驶证无法再继续考取,现在持有的B2驾驶证也要被降级成C1。钟某某当场向民警表示,自己心存侥幸酒后驾驶,现在的工作也担心保不住了,真是后悔不已。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浓度不足每100毫升80毫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驾驶员一次扣12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的被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