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最高院组织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视频会)”,对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扬。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马桂英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马桂英于1995年进入准旗法院工作,是一位有着20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都能做到耐心、细心和诚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在家事审判改革进程中,精准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借鉴学习其他法院成功做法,结合准旗法院实际,大胆实践,不断总结,为打造“高质高效的家事审判模式”做了大量有益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17年,马桂英所在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分别获得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旗“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为维护准格尔旗社会大局稳定和家庭关系和睦做出了突出贡献。
(丁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