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为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包头市昆区司法局阿尔丁司法所总结历年工作经验,提出“1+2+3+4”工作法,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矫正效果。
“1”即:每天1条法条学习,每月1次个别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每天自行学习一条法律条文,并抄写记录,强化法律意识。每月底司法所工作人员都会和每名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以便进一步开展矫正工作。
“2”即:每年2次入户走访、2次心理矫治。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半年都会对矫正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加强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管控力度。每年司法所联合包头市心理学会对矫正对象进行2次不同形式的心理矫治,促进他们正确看待过去,积极阳光面对现在。
“3”即:矫正对象入矫时下载“学习强国”APP,每日学习不低于30分。通过线上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学习,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4”即:每月至少参加4次社区公益劳动。公益劳动不仅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而且让他们在点滴的社会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社会价值。
阿尔丁司法所“制度化+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认真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