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目标基本完成“十四五”发展绘出蓝图安检查危除隐患  守护平安回家路自治区司法厅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绷紧思想之弦筑牢安全底线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09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27

维护和谐稳定 喜庆建党百年

自治区司法厅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讯在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为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了全区司法局长会议,迅速部署“维护和谐稳定,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1年1月25日持续至2021年11月25日,为期十个月,旨在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隐患,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全区司法系统要全力做好矛盾排查、化解、预警工作。一是做好矛盾排查。通过普遍排查,开展全方位、无差别、拉网式排查,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苗头隐患。通过重点排查,聚焦涉疫情、涉民营企业、涉农民春耕生产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助企助农、纾困解难。通过专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排查,引导群众有序维权,依法表达诉求。二是做好矛盾化解。坚持调解跟着矛盾走,排查出什么样的纠纷就化解什么纠纷,什么矛盾突出就重点调解什么矛盾,切实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防止激化升级。三是做好矛盾纠纷预警和疏导。积极应用人民调解信息系统,聚合矛盾纠纷调解案件信息,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等技术手段,科学预警社会矛盾风险热点。

本次行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针对疫情防控及经济下行背景下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通过细致排查、超前预警、做好预案,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依法组织调解,切实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决防止矛盾叠加、激化,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环境氛围,为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出力,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