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在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为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了全区司法局长会议,迅速部署“维护和谐稳定,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1年1月25日持续至2021年11月25日,为期十个月,旨在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隐患,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发现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全区司法系统要全力做好矛盾排查、化解、预警工作。一是做好矛盾排查。通过普遍排查,开展全方位、无差别、拉网式排查,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苗头隐患。通过重点排查,聚焦涉疫情、涉民营企业、涉农民春耕生产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助企助农、纾困解难。通过专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排查,引导群众有序维权,依法表达诉求。二是做好矛盾化解。坚持调解跟着矛盾走,排查出什么样的纠纷就化解什么纠纷,什么矛盾突出就重点调解什么矛盾,切实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防止激化升级。三是做好矛盾纠纷预警和疏导。积极应用人民调解信息系统,聚合矛盾纠纷调解案件信息,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等技术手段,科学预警社会矛盾风险热点。
本次行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抓住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针对疫情防控及经济下行背景下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通过细致排查、超前预警、做好预案,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依法组织调解,切实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决防止矛盾叠加、激化,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环境氛围,为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出力,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