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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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2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22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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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林: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助丰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白田龙: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安启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包伟良、陈卫宁: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瑞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刘双河、马小华: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瑞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吴旭光:

本院受理原告孙广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代兄:

本院受理原告韩海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齐全:

本院受理原告郭喜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永花: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凯丰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马领柱: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凯丰农资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吴银峰: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协代强民供销合作社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59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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