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的法律手段,使300多万元案款及时执行到位。限制出境是人民法院通知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在结案前不得离境,并扣留其出入境证件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此案的执结,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2013年,李某等人欠姜某数百万元债务,姜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起诉至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经判决,李某等人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偿还姜某借款393.5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李某等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姜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立即对各被执行人采取财产查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但李某一直逃避执行。2020年,李某企图出境,但由于“限制出境”的措施,其被拦截,在法律的制裁下,李某遂到法院与姜某达成和解协议,归还300多万元欠款。 (刘晔郝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