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坝讯近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全旗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该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畅通立案渠道,对涉及“三农”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案件,做到当即受理立案。加强诉讼指导,详实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困难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主动行使释明权,加强举证指导,对群众自行取证有困难而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应依法调查取证。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危害农村融资环境、妨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以刑罚措施保障脱贫攻坚顺利推进。
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妥善审理涉及贫困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劳动就业保护、农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买卖等“三农”案件,依法维护贫困户权益。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
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醇化村风社风;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选取农村典型的赡养、抚养纠纷,以及邻里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李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