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安置帮教制度,确保重点特殊人员不脱节、管的住、能安置、不出事,包头市白云矿区司法局积极作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近日,为确保刑满释放"三无人员"乌某某早日回归社会、远离犯罪,白云矿区司法局积极采取措施,给予其安置和帮扶救助.
乌某某,男,1 9 7 0 年出生,因盗窃罪被白云矿区人民法院判刑4 年6 个月,2 0 1 8年3 月1 6 被监狱释放,是"三无"人员(无亲
可投,无业可就,无家可归),要求政府帮其解决食宿和工作问题.针对乌某某的情况,该局首先对其进行临时性安置,带他到救助站为他找适合的衣物.同时,将乌某某的具体情况向上级反映,在白云矿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钟健的组织下,召开了由白云区司法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人社局、社区等单位参加的关于妥善安置乌某某的联席会议,明确由社区做好托底准备,由民政局按政策解决落户后的相关救助事宜.
通常情况下,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理应回归家庭.但是由于乌某某为"三无"人员,所以由矿山路司法所对其进行帮教,随时了解乌某某的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做好工作记录.民政局将其作为"三无"人员按救济政策给予救助.
在对乌某某进行安置期间,该局始终关注乌某某的就业问题.通过多方努力,积极谋划,终于为乌某某在包头市某钢化玻璃厂谋得职业.目前,乌某某对当前的生活状态比较满意.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