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自治区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林少春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工作的批示要求,围绕法治内蒙古建设,积极开展法治论坛活动。坚持把举办论坛作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加强领导,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动员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区域法治论坛活动,结合全区政法工作大局,立足各地政法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业务调研和课题攻关,形成了一批高质量论文,部分单位和论文分别在东北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评选中获奖,充分发挥了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
第十五届“东北法治论坛”,我区共有8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崔佳元撰写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径探析———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为研究视角》。二等奖3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陈志国撰写的《民事执行中“煤票”的控制困境与规范———以对鄂尔多斯市“煤票”采取查封措施的案件为对象》,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吕东撰写的《涉及公共卫生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司法应急机制问题研究———以如何健全人民法院司法应急体系为研究方向》和马杜兰撰写的《多元解纷背景下切实发挥“案例枫桥经验”的完善建议———以通辽市中院案例研究现状为切入点》。三等奖4篇: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姜磊和慧聪律师事务所李思达撰写的《论地方政府债务化解的法律规制———以财政审计为视角》,通辽市库伦旗人民法院王玲玲撰写的《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邰若晗撰写的《民族地区环境资源保护体系建设》,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李洪刚撰写的《依法惩治土地资源犯罪聚力助推区域治理现代化———以通辽市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为视角》。另外,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优秀组织奖。
第十五届“西部法治论坛”,我区共有4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两篇:内蒙古财经大学郝艳梅撰写的《婚姻家庭纠纷“民转刑”社会治理防控机制研究》,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边境管理大队高古今撰写的《智慧警务理念下边境地区治安防控问题研究》。二等奖1篇: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艳玲、马杜兰、屈佳宁撰写的《智慧法院视域下构建互联网法庭审判新模式》。三等奖1篇: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姜磊撰写的《检察机关涉疫情防控案件公诉权行使: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平衡》。另外,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获优秀组织奖。
第十五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我区共有6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高思洋撰写的《生态修复制度之现实隐忧与规范精进》。二等奖两篇: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郭志贞、余卫钊撰写的《市域社会治理中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的困境与对策研究》,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崔佳元撰写的《论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三等奖3篇: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艳玲撰写的《突发事件应对中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平衡的法律思考》和吕东撰写的《父母对子女犯罪特征、趋势及防范分析研究》以及内蒙古科技大学赵欢欢撰写的《渤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问题及法治保障》。另外,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内蒙古科技大学获优秀组织奖。
(庞若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