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让民法典真正走入居民身边、走进居民心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日前,包头市昆区司法局前进司法所邀请天泽公证处公证员杨丽娜现场授课民法典相关内容,前进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和社区两委干部约40人参加了学习。
活动中,杨丽娜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宣传了民法典的诞生经过、主要内容以及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结合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小区物业广告收益、继承等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条文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
通过此次活动,加强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度,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并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引导基层干部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合法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准则,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形成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 (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