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丹吉林讯 近日,阿拉善盟阿右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朱某某、左某某、宋某等16人诈骗罪一案,这是阿右旗法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多名被告人刑事案件,也是对普通程序案件审理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为了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本次庭审成功运用,办案人员庭前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9名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实现了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辩护权,并向被告人送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量刑情节提示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二是召开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上核对了被告人身份信息,解决了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调取新证据等程序性问题,组织了证据开示,明确庭审重点。三是简化庭审过程。庭审时,合议庭不再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再次告知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重点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对大部分证据的名称和所证明的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主要针对量刑情节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四是进行了当庭宣判。根据庭审情况,合议庭评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整个庭审规范、简洁、有序、顺畅,原计划至少一天的庭审只用了三个小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阿右旗法院将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判实践中取得积极效果。
(池学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