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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3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13

联合印发实施意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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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讯为进一步深化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构建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近日,乌海市人民检察院牵头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

据了解,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以三点:一是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共同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在办案中发现妇女、未成年人被侵害需要救助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并联合妇联、团委等部门开展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等关爱救助行动;二是落实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将防性侵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课程,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检察机关要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立案等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一站式”询问办案场所,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妇联、团委可推荐专业力量积极参与被害人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被害人尽快走出心理阴影。三是整合资源,畅通维权服务渠道。成员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资源整合和项目合作,深化“法治进校园”“青少年维权”创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检察机关与妇联、团委加强协作,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专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三种渠道,及时接收、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线索和投诉,向妇女、未成年人提供咨询服务,共同做好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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