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宝力格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三年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7年8月15日,原告孙某某搭乘其女儿许某驾驶的电动车与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孙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某之女许某承担主要责任,高某承担次要责任。原告孙某某是低保户,受伤后借款进行三次住院手术治疗,支出11万余元,生活陷入困境。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调解未果,故诉至人民法院。
此案开庭后,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以及损失认定产生争议,庭审上未能达成调解意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本着化解双方矛盾定分止争的目的,再次征求双方调解意向,经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均表示可以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据此,三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原告方及时得到了赔偿款,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促进和谐。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