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耳熟能详,可总有一些司机心存侥幸挑战法律底线,结果把自己和他人推向危险边缘。日前,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一名醉驾男子与两车相撞竟浑然不知。
事发当日,王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某酒店门前停车场由北向东左转弯时,将此处杨某停放的小型普通客车和张某某停放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王某某驾车驶离现场。
事故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民警在现场发现肇事车辆驾驶人已经驶离现场,两名被撞的车主杨某和张某某告知民警,他们通过酒店监控已找到了肇事车辆的停放地点。民警发现肇事车辆停放在离事故地点约一百米远的地方。随后,民警通过询问酒店工作人员,寻找肇事车辆驾驶人王某某。民警找到王某某时,其正在酒店房间呼呼大睡。民警将王某某叫醒,同时闻到王某某满身酒气,并询问其是否知道与他人的两车相撞,王某某却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情。民警将王某某带至达拉特旗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后通过安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8mg/100ml,为醉酒状态。民警通过监控录像确定王某某驾驶自己的小型汽车将停放的两辆车相撞。第二天,民警将王某某传唤至事故中队进行详细询问,王某某称自己喝多了没感觉到自己撞了别人的车,之后就回酒店休息了。所幸只是车损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相关规定:王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某与杨某均无责任。王某某受到驾驶证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承担杨某和张某某的所有损失。目前,王某某被达拉特旗公安局取保候审中。
(邱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