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讯近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获评第六批“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荣誉称号,同时该院越祖琨检察长在此次互观互学活动会议上代表鄂尔多斯市作了典型发言。
近年来,杭锦旗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规定,将法律监督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创建举措,立足检察职能,加强蒙汉双语办案工作,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确保了党的民族政策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兼顾落实。该院还重视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机关各民族干部之间互帮互学、互鉴互融,抱紧“石榴籽”,全力营造了民族团结、事业进步的良好氛围,在机关单位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推进地方各民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