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讯为加强秋冬季营运客车监管力度,规范客运企业经营秩序,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10月26日,按照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天骄大队领导安排部署,G12中队负责人李木子带领中队警员深入金鹿运业集团乌兰浩特市蒙马客运公司开展源头安全宣传及隐患清零工作。
宣传民警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企业营运客车及驾驶员数量,查看了蒙马客运公司营运线路图、轨迹跟踪系统及驾驶员、随车人员相关资质情况。宣传警员向企业工作人员发放了安全宣传单,结合传单内容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李木子传达了大队领导对客运企业相关要求:一是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对在运营车辆进行全面检修,做好迎接秋冬季的准备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三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按期更换随车灭火器、检查破窗锤和安全带情况,及时更换破损轮胎,严禁存在侥幸心理驾驶“病车”上路。
随后,在蒙马客运公司负责人的带领下,G12中队警员前往乌兰浩特市客运站停车场,实地全面检查了隶属该企业的营运客车。该企业负责人及车辆驾驶员表示,一定会按规开展营运工作,全面提高风险意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周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