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举止异常民警救助护送回家交通安全进乡村  遵规守法路畅通无证驾驶企图蒙混过关明察秋毫交警识破诡计开展安全防护演练  提升队伍实战水平深入客运企业  开展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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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5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0-30

无证驾驶企图蒙混过关明察秋毫交警识破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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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山讯 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喀喇沁大队依托辖区收费站严厉打击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道路交通隐患,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10月25日16时许,喀喇沁大队锦山中队民警在锦山东定岗执勤时,一辆蒙D牌照的小型轿车行驶至距离收费站200米时突然减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驶出收费站时,民警将车辆引导至检查区域,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民警发现,驾驶证照片与该驾驶员王某不相符,便要求其出示自己的驾驶证。王某称自己驾驶证未随身携带,副驾驶位上的司某也为其辩解称自己开车累了,就让王某替自己开一会儿,王某确实没带驾驶证。检查中,王某眼神躲闪,神色紧张,见此状况,民警用警务通进行进一步核验,发现王某驾驶证已被吊销。

经询问,王某说出实情。原来,2015年时,王某与司某一同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了驾驶证。此次,司某与王某从大板镇上高速开到辖区牛营子服务区,司某累了,就让王某替自己开一会儿。王某明知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不能驾车上路,仍心存侥幸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司某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吊销的人驾驶,其二人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1000元处罚,对司某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吊销的人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1000元处罚。王某与司某表示深刻吸取教训,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高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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