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达拉特旗大队210国道辅线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大树湾东海心李七渔楼附近,一辆小轿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两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经勘查、询问得知,该起事故因轿车车速快,途经十字路口未减速,也未观察周围车辆行驶情况,致使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尚某及乘车人代某头部、胳膊、腰部不同程度受伤,驾驶人尚某则无法站立。
随即,民警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安抚受伤人员,指挥、引导过往车辆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当120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协助120急救人员将尚某送到救护车上,并驾驶警车引领救护车在最短时间内到达医院。因先期处置措施得当,为伤者赢得了宝贵救治时间,目前,伤者已无大碍。 (邱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