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醉驾案例的法律适用和综合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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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9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0-21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张力钧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在逐年增加,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笔者总结多年来的公诉实践,现就未成年人罪犯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未成年人罪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致使未成年人认识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低下。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显然是不能完成初中学业的,达不到九年义务教育的最低要求,更谈不上通过教育提高其认识社会和控制自我行为的能力。个别学校对有劣迹的学生采取“重处轻教”的方法,使一部分经教育可挽救的学生失去了就学的机会,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家庭的不良影响。

家庭是未成年人人生经历的第一个社会化场所,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父母行为不良等不良的家庭影响,都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畸形心理和人格缺陷,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教育的缺失。

学校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第二个重要场所。当前学校教育存在一些缺陷和失误,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

其一,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忽视或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未成年人在心理发育和人格形成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道德引导和培养,很不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对社会上的各种消极因素的“免疫力”极低。

其二,法制教育的形式化使大部分学生不能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导致法制教育无法收到预期的预防犯罪的效果。

其三,青春期性教育的空白或虚设。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都是在学校期间度过的,由于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的渠道不畅通,使得他们在性知识上表现为愚昧无知,在外界的不良刺激下,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

其四,忽视心理健康教育,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当前的学校教育只是将心理教育的内容纳入思想品德教育中,这使得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答和引导,当他们不能承受压力时,很可能走向极端,通过暴力等方式宣泄,造成暴力性犯罪。

(四)文化市场的失控。

文化市场的失控,不良文化的泛滥,致使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等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未成年人正处于求知和学习的人生阶段,其主要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的习得方式就是模仿,模仿不健康的行为,久而久之,积恶习成恶性,终获违法犯罪恶果。

沉溺于网络是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有上网经历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到未成年人犯罪人数2/3。一些未成年人长期痴迷于网络,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支付高昂的上网费用,不惜以身试法,实施抢劫、盗窃等财产性犯罪。

(五)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

少数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其和未成年同龄群体不良交往息息相关。一些被家庭和学校排斥或抛弃的不良青少年,聚集在一起,通过不健康的娱乐、游荡、交谈等方式形成不良交往的亚文化群体。他们相互观察、模仿,使得原有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得到强化,然后经过犯罪学习,违法尝试,加速下滑,沦为犯罪团伙,社会危害性极大。

(六)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淡薄。

由于少数地区法治宣传形式化,或是部分未成年人对法治教育漠不关心、被动接受,导致一些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不强,因而不能很好守法。一些未成年人以为自己未满18周岁,即便触犯了法律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一些青少年甚至在犯罪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所以对青少年加强法治教育势在必行。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对策

(一)重视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主要是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很多父母以工作、生计为由,把孩子完全托付给学校一方;有的家长过分干涉孩子,包揽一切,陷进了“放纵”和“严管”两个误区。因此,父母需要提高自身素质,要从多方面理解未成年人的心态和需求,给予恰如其分的“家长指引”。

(二)学校承担起应有的职责。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我国对未来一代的总体要求,因此,学校在加强对学生智力开发的同时,也要紧记德育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另外,学校还要对外来人员严格清查,对学校周边环境也要负起责任,真正堵住违法犯罪进入校园的漏洞。

(三)社会应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容易受外界影响,尤其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所以相关部门要落实“以德治国”的方针,加强科学文化建设,加强对网吧、游戏机房、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低级庸俗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要坚决清理、整顿,净化社会文化氛围,还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

(四)塑造健全人格,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需要社会相关部门有意识加以培养,在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引导下,使他们逐步形成是非评价标准和道德意识,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评价能力,提高行动自主性的责任感。要加强挫折教育,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学习、生活中遭受的曲折和失败,保证其心理健康发展,形成健全人格,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五)开展“庭审进校园”法治教育活动。

相关部门应把“庭审进校园”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实施未成年人及家长、学校的“双教育”,使学生明白什么是犯罪,犯罪后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怎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等等。

(六)建立对帮教未成年人的回访制度。

相关部门提醒学校加强管理教育的同时,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与其家长进行深入接触,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社会、家庭表现情况,对符合条件犯罪嫌疑人做出不立案或不起诉决定,并与其家长签订帮教责任书,确保帮教质量;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要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进行研究,分析其犯罪时的行为性质、手段及心理特征,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规律,据此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同时向未成年人及全社会进行关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宣传,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作者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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