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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1期:第1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13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董涌:

本院受理上诉人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上诉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白光琴、李超、布赫、原审被告董涌、蔺福霞、董七十四、张巧林、张焱、魏娜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民终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3日

蔺福霞:

本院受理上诉人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上诉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白光琴、李超、布赫、原审被告董涌、蔺福霞、董七十四、张巧林、张焱、魏娜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民终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3日

张巧林:

本院受理上诉人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上诉人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白光琴、李超、布赫、原审被告董涌、蔺福霞、董七十四、张巧林、张焱、魏娜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民终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7月13日

徐铁明、白秀花:

本院已受理原告高扎力嘎诉陈扎力根白乙拉、白云花、徐铁明、白秀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徐铁明、白秀花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2546号判决书(一、被告白云花、陈扎力根白乙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高扎力嘎借款9000元;二、原告高扎力嘎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7月10日王艳红:

本院受理原告张景赫与被告王艳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内0502民初3457号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3日

李志刚:

本院受理原告王维民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502民初86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3日

田玉芳、乔明忠、乔乐乐、赵玉良:

本院是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锦后旗支行诉你们(2018)内0826民初2051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乔明忠、田玉芳偿还借款40000元及利息。2、要求被告乔乐乐、赵玉良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道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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