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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13

侥幸心理不可有无证驾驶终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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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王美丽)无证驾驶本来就隐患重重,没有取得驾驶证驾驶重型作业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日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公路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鄂尔多斯市沿黄公路交管大队巡逻七中队执勤民警在S24线(沿黄段)呼和木独收费站执勤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驾驶人无证驾驶重型专项作业车上道路行驶的案件。当执勤民警要对其证件进行例行检查时,该驾驶员脸上表现得十分不自然,并谎称:“我的驾驶证忘在家里了,由于今天出门太着急,结果忘了带驾驶证了。”其神情紧张,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随后,执勤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得知,该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铁证面前,该驾驶员对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内蒙古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交管大队对该驾驶人依法处理,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像这种无证驾驶的情况不在少数,沿黄公路交管大队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防范心理,一旦遇上突发情况,就会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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