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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13

酒后驾驶电动轿车违章违规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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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璋通讯员王雅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共识。然而,有一部分人认为,电动轿车不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电动轿车,交警拿他们没办法。殊不知,有些电动轿车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一旦违法同样要受到处罚。日前,沈某就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轿车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6月29日早晨6时50分左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管大队民警在永济渠附近,对过往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民警依法将一辆车牌号为陕AXXXXX的白色电动轿车拦停检查,并对该司机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该电动轿车驾驶人沈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毫克,属于饮酒驾驶。

沈某称,他买车时,国家还未出台新能源汽车车牌,并且经过检测,他的电动轿车完全符合机动车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故以机动车标准给他的电动轿车下了户。经过采集血液样本检测后,沈某酒驾违法行为确凿,民警按照相关法规,对沈某予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且6个月内重新进行科目一考试。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市面上购买的电动轿车,有的属于超标电动轿车,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交通违法后,将按驾驶机动车予以处罚,构成醉驾同样会被处以刑罚;发生交通事故时,也将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赔偿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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