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9月25日启幕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  加快推动服务便利化“线上教学+线下训练”相结合  警衔晋升(授予)工作“不断点”新格局中银聚力助进博再谱新篇我区社会科学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施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和谐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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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0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9-25

我区社会科学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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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9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7月23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是自治区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共三十条,按照“为何普及、谁来普及、普及什么、怎么普及、普及责任”的逻辑顺序对社会科学普及的内涵和外延、主体和客体、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保障措施、内容和形式、社会责任、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

此外,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在全区范围采取召开学习宣传工作会议、专题宣传报道、组织培训、新闻发布会、专访、制作系列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认知内蒙古、文化增进幸福、社科助力成长和重大主题4个序列等集中宣传活动,努力推动《条例》内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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