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驾驶人骑乘黑色电动车呈“S”形行驶至阜顺街附近路段时,与一辆小轿车侧面相撞后摔倒在地,驾驶人受伤严重,请求立即出警。民警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伤严重,已被送往急诊抢救。调取监控显示,电动车在事发前经过附近路段时,忽左忽右,摇摆不定。最终,在“蛇形”走位近10秒钟后,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侧面发生碰撞。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这辆给孙某带来“横祸”的电动车,并非从正规渠道购买,而是在事故发生三天前从他人处购来的二手电动车。事故发生前,电动车车身不受控制左右摇晃,孙某刚开始以为只是自己操作不当,但没想到的是,电动车紧接着就完全失控,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贪小便宜吃大亏!在本起事故中,孙某负全部责任,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医药费用,还需赔偿小轿车的维修费用。 (贾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