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任2020级呼和浩特市人民监督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16]9号)的规定,现将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呼和浩特市辖区内(旗、县、区)年满23周岁常住公民,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关心检察工作,有意愿、能按时参加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活动;
5.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选人民监督员
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
4.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人民监督员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高检发[2019]11号)的要求,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和各旗县区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报名事宜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共选任人民监督员50名
(二)报名方式
1.旗县区司法局推荐
2.公民自荐报名
请参报市人民检察院的人员前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进行报名;
请参报旗县区人民检察院的人员前往履职人民检察院所在地旗县区司法局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15日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银河北路呼市司法局办公楼5楼508室
联系电话:0471-6649659;
2.新城区司法局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政府主楼732室
联系电话:0471-4320092;
3.回民区司法局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49号回民区政府3号楼411室
联系电话:0471-6311148;
4.玉泉区司法局报名地址:玉泉区法院院内东侧玉泉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联系电话:0471-6235537;
5.赛罕区司法局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10楼1013室
联系电话:0471-3916692;
6.土默特左旗司法局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
联系电话:0471-8159148;
7.托克托县司法局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托县司法局二楼217室
联系电话:0471-8512284;
8.和林格尔县司法局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社区矫正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471-7186836;
9.清水河县司法局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三角大楼611室
联系电话:15704710608;
10.武川县司法局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司法局(原武川县公安局)二楼基层科
联系电话:15034786000。
(五)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3份;
2.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3份;
3.本人户籍地派出所无犯罪证明或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1份;
4.贴附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彩色正面证件照的《呼和浩特市人民监督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或《呼和浩特市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自荐表》(附件2)3份。
四、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对推荐人选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二)组织考察。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对人民监督员推荐人选和自荐人选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提出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
(三)任前公示。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向社会公示拟任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公布名单。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做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制作《人民监督员名册》送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五、咨询地点和电话
咨询地点: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5楼508室。
咨询电话:0471-6649659
特此公告
(相关表格资料到当地司法局领取)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