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讯 “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既是自治区政府、司法厅的决策部署,也是兴安盟“放管服”改革的迫切要求,更是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的必须之举。兴安盟积极响应时代号召,应时而动、顺势而为,采取四项举措,大力实施“减证便民”,取得了实际效果。
———通过取消证明事项,减证便民。盟市两级部门始终以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近年来,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继取消了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时所需提供的多项证明材料,大大提升了全盟缴存职工的满意度,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通过部门间协查,减证便民。为了将减证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助推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更深入、更优化,并让群众感受到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到服务型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政府职能部门主动作为,通过部门间信息函询协查,把本来需要群众负责的证明义务承担过来,让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逐步形成。
———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是现实中经常遇见的问题。为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将“人民至上”的理念切实落实到行动中,今年5月份,兴安盟司法局下发了《兴安盟司法局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在全盟范围内大力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减证便民。医保部门制作医保报销一次性告知单,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结算工作模式。兴安盟在全区率先开通“微信备案”功能,全盟参保患者跨省转诊就医可直接备案到统筹区。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