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古郎讯今年5月以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实行执行法官签发“执行令”机制,采取“1+团队”(即1名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执行工作模式。
据了解,“执行令”签发人为法官,接收人为司法辅助人员。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向辅助人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明确相关工作标准及要求;辅助人员接收任务后,将任务完成情况逐项写入“执行令”。如对法官布置的工作任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就要向法官说明原因和困难,亦可向法官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最后,法官对辅助人员完成对其布置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以及未完成任务的原因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等进行总体评价后,针对下一步需要完成的任务采取相关措施方面提出有效意见和明确要求。法官在办理一件执行案件过程中,可根据案件进展情况签发多个“执行令”,且由司法辅助人员建立团队共同完成,案件办结后,并将“执行令”依据时间和逻辑顺序整理入卷。
“执行令”签发制实施以来,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分工,有效促进执行警务局团队协作能力,充分挖掘和培养辅助人员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缓解法官的办案压力,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包丽燕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