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三盛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受让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贷款债权依法转让给内蒙古三盛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分别于2019年10月16日、2020年6月10日在《内蒙古法制报》15版、14版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及债权催收公告。
经协商,内蒙古三盛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上述债权包中的部分债权退回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请下列《贷款债权明细表》(附后)所列贷款人及担保人直接向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债权合同、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给付债权实现费用之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并在本公告发布15日内向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全部欠款,否则将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采取法律措施。
特此公告内蒙古三盛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