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呼和浩特市塞美水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市锡林支行550001040001937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密码遗失。
翟毅洋《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出生日期:2014年8月31日00时45分,生于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医院,母亲:王文娟,父亲:翟敏,出生证编号:O 150095163,声明作废。
刘永军于2006年11月16日与内蒙古中服华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定购协议遗失,房屋坐落:天辰乐岛2号楼2单元6层2262号,协议编号:088号,声明作废。
呼格吉乐图将身份证遗失,证号:150204197211163311,声明作废。
2020年8月7日
■减资公告
呼和浩特市佳康融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94M A0N 05U96E,经企业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减至人民币5万元整,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企业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佳康融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2020年8月7日
■减资公告
呼和浩特万昕达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943414551937,经企业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整减至人民币10万元整,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企业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万昕达股权投资管理中心2020年8月7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武小兵与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武小兵将其与债务人高永飞、杨利琴债权(贷款金额2085500元)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武小兵对债务人及公司享有的债权合同全部权利及义务,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武小兵特此公告通知债务人,请债务人立即向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债权合同,依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自公告之日起,武小兵与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债务人高永飞、杨利琴,在本公告发布十五日内偿还全部欠款,否则将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采取法律措施。
武小兵
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7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武小兵与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武小兵将其与债务人赵虎伟(贷款金额1300000元)及担保人郭小光、刘永债权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武小兵对债务人及公司享有的债权合同全部权利及义务,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武小兵特此公告通知债务人,请债务人立即向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债权合同,依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自公告之日起,武小兵与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债务人赵虎伟及担保人郭小光、刘永在本公告发布十五日内偿还全部欠款,否则将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采取法律措施。
武小兵
鄂尔多斯市世元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7日
■更 正
我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在《内蒙古法制报》第4000期11版上刊登的“公开拍卖伊泰诚意煤矿名下房地产及地上相关附属设施”因拍卖公告中未标明起拍价,现设定起拍价为780万元。特此更正。
内蒙古宇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7日
■换发保险许可证公告
许可证类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机构名称:内蒙古旭刚机动车评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8日
机构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西二环路18号内蒙古金海国际五金机电城2号楼9层903
机构编码:15010079362046000
业务范围:机动车辆保险
有效期限:2020年03月10号至2023年03月10号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电话:0471-3683419
内蒙古旭刚机动车评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8月7日
■仲裁公告
北京经纬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32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应裁通知书、申请人补充提供的证据材料。另送达: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公司就变更仲裁请求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仲裁定于2020年10月29日9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城建大厦1楼107室,联系人:张辰宇,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仲裁公告
满都日娃(身份证号152129198408052525):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呼伦贝尔市永恒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关于追偿权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0]呼仲立字第8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文书合集》。你方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你方的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按照《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方可以从《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未选定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杨静斌为本案仲裁员,并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电话:0470-8217486。仲裁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F区一楼104室。)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评估报告异议通知书
(2020)内0624执恢71号
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龙:
我院受理的鄂尔多斯市泰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房地产评估报告。报告内容为:内蒙古中博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刘龙名下的位于内蒙古鄂托克旗棋盘井大街南神华水岸国际商住小区30号楼2单元203室的房地产进行了评估。估价时点为2020年7月29日(实地查勘时期),按估价技术规范程序,经过客观、公证的评估,确定该委托评估房地产在估价基准日2020年7月29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叁佰壹拾叁元整(¥237313元)。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2020年8月7日
■核销公告
准格尔旗德利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运挂车蒙KR888挂与蒙KM 231挂,由于道路运输证丢失,无法找回,车辆报废。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声明注销该两挂车的道路运输证,自本公告声明注销公告之日起,该两辆挂车的道路运输证作废无效。
准格尔旗德利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