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标兵规范网络行为培树文明新风铺就美丽乡村幸福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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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02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8-07

规范网络行为培树文明新风

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多措并举守好网络“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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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广大民警职工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了“开好一次主题党日、用好两书、守好双十戒律”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律己慎独的戒毒人民警察队伍。

开好“规范党员网络行为”主题党日活动。在支部的统一组织下,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将典型案例学习与日常工作剖析相结合,通过集中研讨、专题讲座、领导干部上党课、观看专题片、主题辩论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在新媒体平台、工作群以及个人的微信、微博、Q Q空间、论坛、电子邮件等网络平台的各类行为进行深入探讨,查找问题风险。

用好两书。一是向全体民警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发出规范网络行为倡议书,要求广大民警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二是签订网络行为规范承诺书,广大民警职工承诺严格遵守10条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不良影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守好网络行为“十严禁”、使用微信“十不准”。一是“十严禁”。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散布传播谣言,严禁传播低俗涉黄信息,严禁从事非法营利活动,严禁利用网络拉帮结派、严禁参与网络非法活动,严禁开展非法宗教活动,严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二是“十不准”。不准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传送、散布涉密或单位内部文件资料;不准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转发虚假消息、小道消息或影响社会稳定、未经证实的非官方消息;不准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音视频;不准从事赌博、宗教和邪教活动,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准利用微信群编织“关系网”,搞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不准违规开网店、做微商,从事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的推销、推广活动;不准违规接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不准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在朋友圈对所从事工作泄私愤、发牢骚;不准利用微信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网络如公路,疏导要有序。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就要守好网络的“交通法”,时刻保持党性,强化纪律意识。

(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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