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贵乌拉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贷款诈骗案件。被告人吕某某准备贷款买车,便向察右前旗农商银行申请了8.6万元和1.2万元两笔贷款。
在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吕某某向银行提供了虚假职业、年收入、家庭住址及亲属姓名、手机号码等资料信息。成功贷款9.8万元后,吕某某仅归还察右前旗农商银行三个月的贷款本息后再无还款,并将预留银行的手机号码停用,人也不知去向。自案发时,尚有90845元贷款没有归还。案发后其亲属已将贷款清偿并取得银行的谅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判决被告人吕某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