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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4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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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李瑞琦将与内蒙古恒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书遗失(编号为:10-01-1002),房屋坐落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内蒙古大学新校区东门对面恒泰盛都小区11区10号楼10层东单元西户。同时,将购房收据3张遗失,票号0023805,金额5190元;票号0006673,金额450000元;票号0006674,金额12950,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瑞琦2020年7月24日

■遗失声明

兴安盟鸿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将科尔沁右翼前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转账支票凭证始号:0004513577—凭证末号0004513600号段,共计24张转账支票丢失,账号:2800301220000000066448,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紫恒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564169856H)原法人章遗失,特此声明。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星洋办公设备商店将开户许可证遗失,许可证号:J 1910000071502,开户行:中行呼伦南路支行,账号:154001117532,声明作废。

项日升将天辰乐岛2号楼5单元3楼301室产权费收据丢失,收据票号:0103242,开票日期:2008年月1月14日,金额:5297.00元,特此声明。

项日升将天辰乐岛2号楼5单元3楼301室退购房款收据丢失,收据票号:0025438,金额:4889.00元,特此声明。

内蒙古宏法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720121943E)将发票专用章遗失,编号:1501037000405,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纷窗帘棉布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存款人查询密码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 1910007366401,声明作废。

张杰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17671397,声明作废。

郝小刚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17413101,声明作废。

内蒙古金地粮贸有限公司将银行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 1983000504201;账号:0515950104000410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右翼中旗新兴支行,声明作废。

马云鹏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土地坐落:奈曼旗生态大街南黄花塔拉路东,土地面积:30893.00平方米,证号:蒙(2014)第20140650号,声明作废。

喀喇沁旗牛牛母婴生活馆将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注册号:150428600164937,声明作废。

2020年7月24日

■仲裁公告

梁浩:

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包仲金字第0192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2019)包仲金裁字第34号《包头仲裁委员会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包头市红十字会三楼301号,领取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472-6988958)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0年7月24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校分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8]第3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通知》。请你于2020年9月27日下午3时参加鉴定会议,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逾期视为放弃质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城建大厦1楼107室,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仲裁公告

牛二毛(身份证号150124198102012615):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与你之间关于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23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11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开庭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城建大厦1楼107室,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仲裁公告

王民(身份证号15040419720527501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与你之间关于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2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你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本会定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开庭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城建大厦1楼107室,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仲裁公告

李凤喜(身份证号15253119661230211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与你之间关于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19]第86号),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北路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赵霞,联系电话0471-461488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盛世铭泽珠宝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申请人内蒙古盛世铭泽珠宝有限公司之间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8]第608号。仲裁庭原定于2020年2月7日下午2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并已公告送达开庭通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仲裁庭经评议决定延期开庭审理本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本案的开庭时间定为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为本会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209室,联系人姚巍,联系电话0471-4614883),请你公司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届时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大青山生态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以下简称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大青山生态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园区有限公司之间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8]第577号。仲裁庭原定于2020年3月6日上午9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并已公告送达开庭通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仲裁庭经评议决定延期开庭审理本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本案的开庭时间定为2020年9月30日下午2时,开庭地点为本会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209室,联系人姚巍,联系电话0471-4614883),请你们准时到庭参加庭审,届时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注销公告

新巴尔虎左旗黑骏马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634140832XA,经股东决定解散公司经营,并拟向市场监管局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新巴尔虎左旗黑骏马旅游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24日

■减资公告

扎鲁特旗正海煤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6M A0N 4M 560K),经股东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减至人民币伍佰万元整,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

扎鲁特旗正海煤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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