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马媛)日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公路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并查获一辆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载有23吨剧毒化学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
事发当日,该大队巡逻四中队民警正在S24兴巴高速进行日常巡逻,巡逻至455公里中和西服务区时,发现一辆危化品运输车,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危化品运输车装载了23吨剧毒化学品液氯,从河北省出发,运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警在查验车辆驾驶人、押运员相关证件时,该驾驶人无法提供有效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当问及是否知晓剧毒化学品液氯的危害及发生泄漏紧急情况如何处置时,驾驶人支支吾吾,根本无法回答,民警遂将车辆及驾驶人移交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车辆所属运输单位将面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