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公告号:乌中旗自然资拍字[2020]1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政府批准,察哈尔右翼中旗财政局授权,受察哈尔右翼中旗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8月12日9时30分在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政务服务中心采购中心标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1、察哈尔右翼中旗自然资源局依法罚没的4398公斤载金活性炭矿产品(载金活性炭存在的吸附不均匀),起拍价:137,518.95元,参拍保证金30,000.00元;
标的2、察哈尔右翼中旗自然资源局依法罚没的958.69公斤载金活性炭矿产品,起拍价:271,087.61元,参拍保证金60,000.00元。
说明:1、以上标的均以存放现场现状拍卖,称重时含有一定的水分,约为20%-30%,最终重量以成交后实际称重为准,含金量检测报告只做参考,以实际提炼为准;
2、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拍,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实物及相关法律手续,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展示及报名从即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17时,标的1展示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矿产研究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6号),标的2展示地点为察右中旗自然资源局,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绿地领海大厦A座1121;
4、竞买人报名时需持有效证件及参拍保证金,参拍成交者,其参拍保证金扣除成交额5%的拍卖佣金,余款抵作成交款,未成交者,其参拍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成交后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公告》解释权归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7、联系人:郝磊,报名电话:15391159214、18647120017,看货电话:18547150858,监督电话:0474-5690060,公司网址:www.nmj i a de.com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1日
■注销公告
内蒙古泽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号:1501002701542)股东会于2020年7月7日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内蒙古泽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公告
2020年3月1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6月3日指定清算组为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10月7日前,向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2号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3楼305室。申报电话:16647150336、18548580336,联系人:单润泽、巴特尔)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资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9:30,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与康复路交汇处往东400米路南鑫光盛宴国际宴会中心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律师证复印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律师证复印件。
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0年7月8日
■注销公告
经业务主管单位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人民政府批准,鄂托克旗广乐综合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号:150624020028号)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中心清算组申报债权。
鄂托克旗广乐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本人不慎将太平洋产险鄂尔多斯中支保单号为ANEM K0LCTP20B001263K的保单标志流水号Q J BD2060592925遗失,声明作废。
母亲:李佳丽 (身份证号码:412702199208013645)父亲:朱亮(身份证号码:412702199411153774)儿子:朱泽瀚《出生医学证明》(编号:M 150130505)于2012年10月27日09时00分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医院出生,现将《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母亲:李佳丽 (身份证号码:412702199208013645)父亲:朱亮(身份证号码:412702199411153774)女儿:朱泽雅《出生医学证明》(编号:Q 150050566)于2016年12月06日10时21分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医院出生,现将《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作废。
刘露露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保险业务收款收据遗失,收据号:151700072637,金额:500元,收据项目:营销员保证金1501A1,声明作废。
内蒙古北斗七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蒙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兴支行密码纸遗失,账号:003090027100010,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 1910009869301,声明作废。
不慎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鼎盛华府4号楼1单元1103室定金收据遗失,户主名字:张生贵张培枝,开据单位:内蒙古鼎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额:181115元,开具日期:2016.12.21,特此声明。
不慎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鼎盛华府4号楼1单元1103室定金收据遗失,户主名字:张生贵张培枝,开据单位:内蒙古鼎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额:10000元,开具日期:2016.12.18,特此声明。
王美丽将身份证遗失,证号37072919741111252X,声明作废。
2020年7月21日
■减资公告
经公司股东会议研究决定,内蒙古亮剑警用
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602692860561N)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仟零肆拾万元减至人民币壹佰万元,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与该公司联系。
内蒙古亮剑警用设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