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 日前,于某某匆匆来到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经工作人员询问,原来该男子在4S店购车时,因其是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贷款,此番前来了解怎样才能恢复信用。
原来,申请执行人林某某与被执行人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入执行后,被执行人于某某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明确表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情况,承办法官告知其拒绝报告财产的后果后,于某某仍旧态度强硬,拒绝履行。后经承办法官多次与其沟通,均没有结果,承办法官只能向其发出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随后,于某某因急需贷款购车,积极履行了上述案件案件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得以解决,于某某的“失信状态”也得以解除。 (孙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