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昌讯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规定,强化警示教育,日前,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支部第一党小组开展“三个规定”及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十五条禁令学习会议。
会上,政治部主任、第一党小组组长马如剑领学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和纪律作风十五条禁令等内容。
党组书记、检察长苏虎谈了三点体会:一是“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具有重大意义。二是严格落实记录、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干警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不管是按程序对案件的监督还是非正常的过问都需填写《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日常督查范围,让干警们紧绷纪律之弦,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张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