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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7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7-14

未履行网安主体责任被处行政罚款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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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腾席热讯日前,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网安大队查获一家煤炭企业未认真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被处罚款5万元。

6月25日8时30分,该大队接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报线索称: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某煤矿使用的数字化应用接入系统的登录页面被非法篡改。

伊旗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上级通报线索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到纳林陶亥镇某煤矿开展勘验、调查取证工作。经工作:发现这家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及网页防篡改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导致该单位的数字化应用接入系统登陆页面被黑客非法篡改,张贴政治性标语。在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三级网信部门和公安厅网安总队、市局网安支队的大力支持下,网安大队民警对涉案电脑和服务器进行检查,固定证据。

7月2日,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行政罚款五万元,并对该公司网络安全负责人处以行政罚款五千元。(高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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