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7月9日上午9时,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韩某某、王某岭、王某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案件,该案是疫情防控以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首例将被告人外提出看守所至法院进行审判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境内等地通过滋事打架、逞强斗狠、威逼利诱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韩某某为首要分子,王某岭、王某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04年以来,以韩立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十余起严重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科尔沁左翼后旗地区基层群众极度的心理恐慌,插手民间经济纠纷,阻碍国家工程建设,在基层组织中通过利诱胁迫选民,获取政治地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本次庭审用时九小时,合议庭井然有序地完成了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并听取
了被告人最后陈述。
(安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