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流图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被巴彦淖尔市宣传部、巴彦淖尔市统战部、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命名为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近年来,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立足审判职能,依托各种载体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了各民族干警之间、干警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根据乌拉特中旗民族区域特点,该院切实把尊重和保证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作为开展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积极打造双语诉讼服务中心,推行双语立案,并为少数民族诉讼群众提供汉蒙双语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讼引导等工作,把诉讼法律文书全部翻译成蒙文版,以全蒙文卷宗展示全部诉讼流程,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语言障碍。(贾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