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讯近日,阿拉善盟阿左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潘某某等16人犯开设赌场罪涉恶案件。
经审理查明,潘某某等人自2015年至2018年8月,共同开设赌场,抽头渔利金额共计213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各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经阿左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判处潘某某等16人两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
(汤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