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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30

系统谋划 强力推动

鄂尔多斯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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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讯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步伐,鄂尔多斯市司法行政机关立足于行政执法监督基本职能,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大胆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依法治市工作顺利推进发挥重要作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党组提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监督全覆盖的目标,加快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的普及和应用,目前已完成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设备及年度执法案件的摸底统计,稳步推进三个试点旗区的工作。6月底前,旗区、市直执法单位信息化运用基本覆盖;10月底前,执法人员将普遍掌握信息化监督平台运用的基本方法,执法设备的配备将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的信息数据实现百分之百上传自治区司法厅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无盲区无死角;年底前将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所有行政执法活动在自治区司法厅法治政府智能一体化平台的全程监控下规范运行,信息化运用覆盖范围和监督效果全面达到自治区的标准要求。

为此,该局精心安排,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有效地培训和指导。一是依托市警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建立共享式行政执法综合培训基地。二是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完成了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摸底统计,制定了第一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方案。三是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为契机,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四是坚持不懈地开展业务指导。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图,定期进行清理和规范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权责清单。编制出台严格规范的行政执法工作操作手册。

该局从严监督,在不断地纠偏和整改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一是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专项督查。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执法领域和部门案卷评查工作。三是坚持经常性地督促、检查。依托和利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每月对全市591个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增强执法监督工作的统筹性。四是开展明察暗访。充分运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职权,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地深入执法一线发现问题,对行政执法队伍中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予以惩处。

该局主动协调,着力构建执法执纪机关联动协作机制。一是加强两法衔接。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在实现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涉嫌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和执法动态交流的基础上,主动协调,继续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加强政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实现优势互补。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司法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对接机制,实现执法人员违纪违法信息互通、传递及时,逐步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和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

该局扩大宣传,进一步调动各界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积极性。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宣传。二是加大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三是努力畅通全市行政执法监督民意反馈渠道,探索开展开门纳谏活动,建立执法单位每年定期开展网上倾听民意,接受监督的制度,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向行政执法部门反馈意见的渠道。

该局激励先进,不断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职、规范文明执法的积极性。本着正向激励、逆向惩戒的原则,依据《鄂尔多斯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建设考核和奖励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创新考核、考评办法,充分发挥出了依法治市考核工作“指挥棒”的作用,并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双十佳”评选活动。2019年度首次举行双十佳评选活动,累计有39万网民参与了网络投票,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对于评选出的优秀执法人员将在市级层面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广泛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双十佳”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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