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6月19日上午,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自治区公安厅原国保总队副总队长刘某涉嫌犯受贿罪、行贿罪一案。自治区纪委监委、康巴什区纪委监委、康巴什区司法局等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庭审。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收受他人财物、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
庭审中,合议庭向被告人刘某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审查了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依法进行法庭询问、举证、质证环节,听取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辩护人及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在最后陈述阶段,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彻底悔悟。
经合议庭评议后,本案将择期宣判。(吉日嘎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