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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3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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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0年6月25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ht t p://a uct i on.j d.com)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标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额济纳海关罚没戈壁石986公斤,起拍价:17,748.00元,保证金15,000.00元;展示地点: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额济纳海关涉案财物保管仓库;标的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自有奥迪牌FV7201TFCVTG小型轿车一台,该车车牌号为蒙AXY050,登记日期为2011年6月,行驶里程约27万公里,起拍价83,400.00元,保证金20,000.00元;展示地点: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停车场。

2、说明:(1)、现场展示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3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提前预约查看时间,京东网上展示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2)、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通过网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参拍保证金;(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参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4)、竞买人参拍前应仔细阅读并遵守网络竞买须知及要求。公告及竞买须知请登录ht t p://a uct i on.j d.com查看;5、联系方式:0471-6686599,18647120017,海关监督及看货联系电话:0483-6962014。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7日

■债权转让通知

东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内0602民初3305号判决,确认了闫仲明对赵军、赵波涛、鄂尔多斯市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债权本金1612902元及利息,以及(2018)内0602民初3306号判决,确认了闫仲明对赵军、鄂尔多斯市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债权本金112633元及利息,现该两判决书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

现闫仲明将上述债权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王伟,由王伟直接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

通知人:闫仲明

王伟

2020年6月17日

■更 正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在《内蒙古法制报》第14版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及债权催收公告后所附贷款债权明细表中,序号第20项中鄂尔多斯市新家园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银行应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内蒙古巨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三盛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赛罕区慧心学堂小饭桌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105M A0Q 8KKF9Q)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付洪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土地坐落: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山路,土地面积:1881.00平方米,证号:17659号,声明作废。

2020年6月17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奥聚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郭峰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金、社会保险一案(新劳仲案字〔2020〕224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园8号楼5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15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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