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内蒙古韩小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曹霞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新劳仲终字[2020]第151号裁决书。本委受理芦玲玲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新劳仲终字[2020]第152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0年6月16日
■债权转让通知
吴永锋、秦二存、刘文林、王俊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惠二媚与高美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2011)东法民初字第303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惠二媚对贵方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高美师,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收到该债权转让通知后向债权受让人高美师履行全部义务。
通知人:惠二媚2020年6月16日
■债权转让通知
刘永峰、杨满仓、任美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惠二媚与高美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2011)东法民初字第3576号民事调解书所确认惠二媚对贵方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高美师,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受到该债权转让通知后向债权受让人高美师履行全部义务。
通知人:惠二媚2020年6月16日
■减资公告
根据股东会决议,内蒙古东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一亿元减至五千万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45日内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东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16日
■更正
本院于2020年6月2日在《内蒙古法制报》第11版刊登的案号为(2020)内0207民初430号的公告将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8点30分更正为“举证期满第5日下午3点30分”。特此更正。
本院于2020年6月10日在《内蒙古法制报》第7版刊登的案号为(2020)内0207民初854号的公告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通顺支行更正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技支行”。特此更正。
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在《内蒙古法制报》第8版刊登的案号为(2020)内0207民初873号的公告将宁占荣更正为“宁二荣”。将举证期满第3日上午9点30分更正为“举证期满第3日下午3点30分”。特此更正。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6日
■公告
靖宇县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赤峰新城热电分公司电蓄热调峰项目工程”和“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灵活性调峰风火替代项目工程”已竣工完成。本公司现对2020年4月30日前与两个工程有关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原与本公司工程有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合法凭证到公司登记,对账,逾期视为放弃,以后如再出现债务追索我公司将不予受理,并不再偿还债务。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文堂
联系电话:13596753181
靖宇县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遗失声明
蒙AN W 221车辆在中国人寿财险承保,不慎将交强险标志丢失,声明作废。
于鹏将2018年10月23日与祁秀杰签订的《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工程名称:察右后旗29039M W村极光伏扶贫项目)、祁秀杰工程量结算单(祁秀杰和于鹏签名)以及2019年10月15日承诺书遗失,特此声明。
李丽婷(身份证号:150203198411061828)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遗失,证书编号:201322176,管理号:2014020724,专业名称:化工,资格级别:中级,资格名称:工程师,授予时间:2014/08/24,声明作废。
田树文(身份证号码:152601197805131039)不慎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不慎将崔耀身份证丢失,身份证号码15012519940906279X,丢失日期:2020年6月1日,特此声明。
本人不慎将中国重汽机动车底盘合格证丢失,车架号LZZ5BLN E1CW 658109,特申请补办。
马扬出生证遗失,出生证编号:B150113916声明作废。
内蒙古杰睿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密码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巨海城支行,账户号:15001706620052501958,声明作废。
温德胜不慎将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编号:0003790)遗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声明此协议书遗失作废。
王贵军将出租从业资格证遗失,资格证号501000010010022880,声明作废。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丙强房屋维修队将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723M A0Q 5Q 7P8P,声明作废。
昆区绪达酒业经销部将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注册号:150203600410199,声明作废。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不慎将东胜区财政票据领购本丢失,声明作废。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