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经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调解释法,积极促成一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是九原区法院执行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李某某申请执行时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时某某年近80,行走困难,家庭十分困难,无经济能力赔偿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因这起意外冲撞受伤,需要长期卧床理疗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刘兴东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为减少时某某的经济压力,又尽可能快速地为李某某执行回赔偿款,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李某某同意由时某某以现金给付的方式偿还赔偿款13000元,剩余部分案款15656元由执行局每月从时某某银行工资卡扣划偿还,直至还清为止。此后,执行员刘兴东驱车接上被执行人时某某赶到申请人李某某家里,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行。 (陆莎)